
“水下考古不是淘寶,更不是獵奇,它是調查、發掘水下埋藏的一切人類文化遺產的考古技術領域。”為配合目前正在深圳博物館展出的《海上瓷路——粵港澳文物大展》,近日,深博特邀國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技術總監孫鍵做題為《走進“南海Ⅰ號”:考古發掘紀實》講座,解析“水下考古”始末。
孫鍵,國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技術總監、研究館員,在水下考古、海外交通史、造船史等領域均有建樹。1987年,孫鍵開始在中國歷史博物館(現中國國家博物館)從事文物征集鑒定工作。1993年至今,從事水下考古工作,參加了“南澳Ⅰ號”明代沉船、“南海Ⅰ號”宋代沉船等考古發掘,湖北丹江口庫區均州城水下考古調查等。
“南海Ⅰ號”是 中國水下考古的起點
考古學家給人的第一印象往往是戴著高倍數眼鏡、身著工作服,手里拿著發掘工具,還時不時比對地圖指南針。然而與地面考古不同的“水下考古”,對許多人來說則更為神秘,甚至有人會將“沉船打撈”和“水下考古”概念混淆。
孫鍵介紹說,水下考古是考古學的一門分支學科,是陸地田野考古向水域的延伸。它以人類水下文化遺產為研究對象,對淹沒于江河湖海下面的古代遺跡和遺物進行調查、勘測和發掘,運用考古學所特有的觀點和研究方法作為認識問題的手段并使其發揮應有的作用。
“考古學與歷史科學以文獻資料為主要研究對象相比,實物資料占據了更大的比重。實現這些成果的科學手段有調查、挖掘、報告數據和研究分析。”孫鍵告訴記者,“南海Ⅰ號”宋代沉船的發掘實屬偶然,“1987年8月,廣州救撈局與英國的海上探險和救撈公司在上下川島海域尋找東印度公司沉船‘萊茵堡號’時,并沒有找到東印度公司的沉船,卻意外發現了深埋在23米之下的另一條古代沉船,并打撈出一批珍貴文物。由于發現沉船的海域位于傳統的海上絲綢之路航線上,專家認為其歷史價值不可估量,當時將這艘偶然發現的沉船命名為‘川山群島海域宋元沉船’。‘南海Ⅰ號’是后來由中國水下考古事業創始人俞偉超于上世紀90年代初命名的。”
1989年冬,中國歷史博物館(現國家博物館前身)與日本水中考古學研究所合作,正式開始對“南海Ⅰ號”進行水下考古調查。孫鍵表示,這是中國水下考古隊伍成立之后,在中國海域所進行的第一次水下考古調查,而這次調查被譽為中國水下考古的起點。
首要任務是開展水下調查發掘
中國是一個海洋大國,擁有18400多公里的海岸線及300多萬平方公里的領海和管轄海域以及眾多的江河湖泊,航海歷史源遠流長,海上絲綢之路聞名世界。孫鍵表示,唐宋以來,中國大陸與海外諸國的往來一度很頻繁,在我國遼闊的海疆不斷發現了歷代沉船遺存,揭示出曾經蓬勃興盛的海上貿易活動,“悠久的水上交通史留下了豐富的水下文化遺產,分布在中國領海、內水和管轄海域的廣大范圍內。這些水下文化遺產數量眾多、類型多樣、價值巨大、保存完好,是我國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今天維護國家主權和海洋權益的重要依據。考古的進步使得人們對水下文化遺產有了更好的了解,但頻繁的水下活動也使得這些珍貴的文物更容易遭到劫掠和破壞。國家意識到了水下遺產所面臨的挑戰,以及保護、保存水下文化遺產的重要性。”
“自上古時期起,先民們就對神秘的水底世界感興趣并進行探索,在這些活動中萌發了樸素的‘尋古’思想。”孫鍵介紹說,考古是在打撈的基礎上逐步完善。十九世紀中葉,科學的考古方法在歐洲產生,考古學者也不斷地尋找一種調查海洋沉船的途徑,但在常規潛水技術發明之前,海洋考古學者的工作對象還只有淤陸中埋藏的沉船。1960年,美國考古學教授喬治·巴斯對土耳其格里多亞角海域的古典時代沉船遺址進行調查、發掘,這是考古學家第一次親自到水下做考古工作,被看成海洋考古學真正誕生的標志。
孫鍵表示,水下考古學的首要任務就是開展水下調查發掘工作。為此發展和形成了調查、發掘的方法論,其中廣泛應用了多學科相關技術,采用大量特殊的器材和設備,從而使水下考古學獨立為考古學的一個分支。“作為田野考古有機組成部分,水下考古要求考古學者必須親臨水下從事調查和發掘,不能像撈寶者那樣僅雇職業潛水員在水下工作,這一點與一般考古學有相同的性質。由于水下環境的差異,為解決水下調查、發掘、記錄、文物出水問題,就產生了許多諸如考古潛水技術、水下調查發掘技術、出水文物保護技術等專門的技術。”
保護比發掘更重要
孫鍵認為,水下沉船考古對于了解人類的交往極為重要,“長期以來,廣袤無垠的大海和高聳險峻的崇山一樣,是阻礙人類交流的難以逾越的屏障,將生活在不同地域的人們相互隔離開來。隨著人類文明的不斷進步,漸漸掌握了航海的技能,大海又隨之成為相互往來的通衢大道。穿梭航行于瀚海上的船舶促進了不同種族文化間的交流融合。它克服了器物的障礙,讓我們看到不同文明之間的交流,不存在高低好壞之分,是雙向的過程。國內的器物輸送到國外,國外的東西遠渡重洋來到國內,大家的關系是相互影響的。總而言之,文明是通過人、海、船、器物的交流來完成的。”
采訪過程中,孫鍵不止一次提到,與發掘相比,文物工作的保護更加困難、更為重要。他表示,目前水下考古工作分為國家主導、基金會主導和商業模式三種形式,“不論何種模式,文物的保護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