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綺珊與張鷹(資料圖)
今日上午,全明星探再次采訪了張鷹的代理律師任飛帆女士,任律師表示張鷹起訴離婚后,法院通過多方向黃綺珊送達法院傳票,但因黃綺珊拒不出面,致使傳票至今尚未送達。任律師還稱:據他們了解到的情況,黃綺珊把她和張鷹的共同財產疑似私下轉移到黃綺珊的家人好友那里。據初步統計,黃綺珊和張鷹目前夫妻共同財產估值約為4千萬,包括房產、汽車還有黃綺珊名下的一些理財產品的證明估值約4千萬,而黃綺珊其他方面的財產方面張鷹并不知情,現已向法院申請調查。
1、全明星探:張鷹先生起訴的具體時間是什么時候?
任律師:16年4月14日
2、全明星探:法院傳票送達到黃綺珊是什么時候?
任律師:從4月立案到現在一直多方送達未果,因為本人不接電話,助理和經紀人均稱聯系不上黃綺珊,索尼公司也不接傳票。現在去法院辦理公告送達,公告送達一般是被告下落不明才選擇的送達方式,但是因為無法聯絡到黃綺珊,立案到現在已經拖了4、5個月了,所以法院最終確定采取公告方式進行送達,下周啟動大概半月時間左右刊登在人民法院報。
3、全明星探:我們聽到現在有一些說法指出黃綺珊疑似轉移財產,很有可能把財產轉移到海外,如果財產轉移成功是否對張鷹先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方面造成很大困難?
任律師:肯定是難度會有加大,目前掌握的黃綺珊轉移財產是有一段黃綺珊好友與其朋友打電話的錄音,據知情人爆料的錄音中說,黃綺珊把有一部分財產轉移到黃綺珊母親名下,還有一部分轉移到朋友名下,可能還有一些隱匿財產。張鷹先生已經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關于黃綺珊各個銀行賬戶的信息往來明細。
4、全明星探:目前您可以透露一下黃綺珊和張鷹兩人的共同財產,包括房子、車、存款等財產估值一共大概有多少?
任律師:一共估值是大概4千萬,根據手中掌握的黃綺珊接商演的合同、場次、還有由張鷹為董事長的北京綺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合同、以及黃綺珊名下理財產品的金額、包括房產購買時約1700萬,裝修約200萬,現房產增值約2000萬左右。除了順義房產和兩輛車,其他都是通過一些合同估算出來的一個財產總額,現在向法院申請了調查取證。如果取證中有發現黃綺珊有大額的資金流動,至于是否形成財產轉移的事實,最后要由法官認定。
5、全明星探:黃綺珊出軌的相關證據是否已經提交給法院?
任律師:提交過,包括張鷹朋友看到黃綺珊和呂燕衛共同進出揚州的一家酒店,因為律師是無法取得監控視頻的,所以我們也申請法院調取了監控錄像。
就在今日小編電話采訪任律師后,中午11點20分,任律師前往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做詢問筆錄,以下內容出自任律師與法官的筆錄:
法官:關于原告張文忠(張鷹)訴被告黃曉霞(黃綺珊)離婚糾紛一案,鑒于你方在訴狀中并沒有寫明被告的聯系方式,因此本院聯系你方核實被告黃曉霞的聯系方式。你方稱黃曉霞已更換電話號碼,只打聽到了被告助理張潔、經紀人樂樂及被告朋友李冬冬的電話,本院根據你提供的這三人電話進行聯系,但是助理張潔及李冬冬稱不清楚黃曉霞新的聯系方式,經紀人樂樂稱黃曉霞在度假,自己無法聯系她,法院告知經紀人轉達黃曉霞張文忠起訴離婚一事,并盡快來后沙峪法庭應訴。后原告告知法庭,其獲取了黃曉霞聯系方式,本院數十次致電黃曉霞,但一直無人接聽。本院根據你方提供的黃曉霞的北京市順義區高麗營鎮萬萬樹花園別墅(具體門牌號省略)地址進行送達起訴材料、開庭傳票等材料、但郵件被退回。本院向被告戶籍所在地的地址對被告進行送達,因電話不通,郵件也被退回。本院根據你方提供的被告在朝陽區百子園(具體門牌號省略)住址前去送達起訴狀、證據、開庭傳票等材料,但是室內無人,法官將傳票貼在了門上。本院根據你方提供的被告在朝陽區新東路10號逸盛閣的地址前去送達,室內有人但拒絕開門,并稱不認識黃曉霞。本院也兩次前去索尼音樂娛樂(上海)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詢問被告黃曉霞的活動日程安排及黃曉霞的住址及聯系方式,但索尼方稱其公司不負責黃曉霞的具體行程安排,也不清楚,索尼公司提供的黃曉霞的聯系方式與住址與你方提供的黃曉霞聯系方式和百子園住址一致,綜上,以上方式均未向被告送達成功,你方能提供被告新的聯系方式和住址嗎?
任律師:無法提供,也不知道。
法院:鑒于目前未能向被告送達,你方什么意見?
任律師:我方申請公告送達。
最后任律師表示,其實按照法律工作者比較嚴謹的工作原則,是不愿意太多接洽媒體的,但是由于現在情況比較特殊,啟動離婚訴訟已經4個月了,黃綺珊一直不去法院領取傳票,無奈只能借助媒體呼吁,請黃綺珊可以自行前往法院領取傳票,把訴訟程序進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