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小區業主因不滿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未履行法定職責、對物業違法收取前期物業費用不管不問,向法院提出訴訟,一審勝訴。
2022年4月7日,華僑城·原岸小區業主戚女士實名向武漢市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管理委員會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東湖風景區市場監管局”)舉報,華僑城物業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12條、《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涉嫌價格違法,并提交了相應的證據資料以及個人身份材料,要求東湖風景區市場監管局履行保護原告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判決書
該案行政判決書上提到,2014年以來,華僑城物業(集團)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以下簡稱“華僑城物業公司”)收取物業費時,未執行武漢市相關職能部門制訂和發布的前期物業收費政府指導價,違法收取前期物業費用。
2022年5月11日,東湖風景區市場監管局正式通知戚女士,對于其舉報華僑城物業公司涉嫌價格違法的行為不予立案。
“華僑城·原岸小區一直未能成立業主大會,根據《武漢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其前期物業應當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即樓層有電梯的五星級物業服務最高收費3.2元每平方米每月,但物業罔顧規則,收取6.8元每平方米每月的高額物業費,這侵害了我們業主的合法權益。東湖風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無視該行為,未能履行其監督職責,無奈之下,我們只好提起訴訟?!逼菖空f。
武漢市中心城區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
經審理查明,湖北省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判決:東湖風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判決書生效后十日內對舉報華僑城物業違反價格法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一審業主贏;華僑城四期是否屬于違法以及如何處罰,將在立案調查后再依法依規認定。
據悉,2022年5月下旬,湖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部署2022年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并向社會公布了專項整治的時間、六個整治重點及投訴舉報方式。在六個整治重點中,就包括專業化物業服務收費信息不透明問題專項整治。整治的具體問題包括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違規收取不合理費用等。
專項整治相關文件
戚女士表示,專項整治的出發點和方向都是好的,華僑城前期物業協議是在沒有業主們的參與下制定的,收費標準違反了政府定價,侵犯了業主的合法權益,物業協議和收費標準的制定,不僅需要業主們參與并監督,更需要相關部門管理和落實。(記者胡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