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陽政府網消息】古城墻是襄陽古城最具標志性的建筑,也是襄陽歷史文化最重要的載體,而且在我市今后的文化旅游發展中將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
如何保護這一全國文物保護單位襄陽古城墻?從今年1月1日起,襄陽人大擁有了地方立法權,襄陽古城墻將成為第一個被地方立法保護的建筑。
5月25日下午,我市組織召開的《襄陽城墻保護條例(草案)》論證會在南湖賓館舉行,十幾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圍繞立法的初衷和目的、草案條款的明確性以及可執行性各抒己見,為《襄陽城墻保護條例》的出臺提供了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大家討論的第一個焦點問題就是為古城墻立法的初衷和目的。代表和委員們表示,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保護古城墻,就是要把這優秀的文化遺產保護好并留給子孫后代,而立法就是為了更加有效地保護古城墻。
“立法一定要具有針對性,必須依據我們當前古城墻保護中存在的問題設置相關條款。”論證會上,與會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針對當前襄陽古城墻保護中存在的管理體制不順、職責不明等情況提出建議和意見,要求理順城墻管理體制,明確責任界限和執法主體,決不能在管理工作中再出現“踢皮球”的現象。
法律是嚴肅的,一旦公之于眾就要令行禁止,就必須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襄陽城墻保護條例(草案)》,對在保護范圍內的古城墻進行挖掘、鑿孔洞等破壞性行為,明確了處罰依據和處罰措施。大家在論證處罰條款時表示,處罰的條款一定考慮執行的可操作性。“在城墻上亂刻亂畫處罰200元,由誰來處罰、怎樣處罰?”大家表示,條例的可執行性直接影響到法律的強制性和約束力,“草案論證階段,就要考慮將來變成面向公眾的法律的效果,如果一些條款制定了,又執行不了,有損法律的嚴肅性,也有損政府的公信力。”
在論證會上,大家對制定《襄陽城墻保護條例》的必要性給予一致肯定,同時也表示,這個條例要具有前瞻性,古城墻保護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更是專業工程,要廣泛征求公眾意見和邀請相關的專家論證,將古城墻保護目前存在的所有問題和將來有可能遇到的問題都考慮到,不留法律的空子,也不能留下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