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震懾惡意欠薪企業和個人,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省人社廳1月29日再次曝光3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典型案例。
湖北英華密封材料有限公司拖欠工資案
2015年3月20日,武漢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接余某、宋某等多名職工投訴,反映湖北英華密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英華公司”)共拖欠75名職工工資201721.63元。
根據查明欠薪事實,武漢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于2015年5月4日向湖北英華公司下達《限期改正指令書》。
然而,該公司并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拖欠的工資,法定代表人楊某后離開生產經營場所,去向不明。
綜上,湖北英華公司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涉及人數較多,數額較大,經政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依據相關規定,已涉嫌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2015年10月15日,武漢市人社局依法將該案移送武漢市公安局。武漢市公安局隨即立案偵查,并采取網上通緝追逃方式將楊某抓獲。目前,楊某已承擔支付欠薪責任,依法取保候審。
武漢新紅郡康體飲食有限公司拖欠工資案
2015年1月6日,武漢新紅郡康體飲食有限公司高某等39名員工到洪山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追討被拖欠的2014年9月至10月的共計83558元工資。
2015年3月10日,洪山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依法采取張貼送達形式向該公司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其在3日內支付員工被拖欠的工資,該單位逾期未改。
2015年3月16日,洪山區人社局依法將該案移送洪山區公安分局,洪山區公安分局隨即立案偵查,并采取網上通緝追逃方式于2015年5月21日將該公司負責人張某抓獲。2015年9月9日,洪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洪山區人民法院提出公訴,訴張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法院公開審理認為,張某的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拘役期間,張某自愿認罪,拖欠工資已全部發還且取得勞動者諒解,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張某處以罰金5000元。
荊門三恒都市前沿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
2014年8月26日,荊門市掇刀區勞動保障監察局接到楊祥華等農民工投訴,反映荊門三恒都市前沿項目部拖欠工資。經調查,截至目前該項目共有127名農民工提出工資訴求,涉及工資金額94.72萬元。
2014年11月10日,掇刀區勞動保障監察局依法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負責人鄧某在3日內支付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鄧某逾期未改。
隨后,掇刀區人社局依法將該案移送至公安機關,公安立案后及時對鄧某實施抓捕,鄧某迫于壓力投案自首。2015年7月21日,掇刀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法庭認為鄧某的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考慮到其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罪行,且已支付部分勞動者報酬,可以從輕處罰,遂判處鄧某有期徒刑兩年半,并處罰金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