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9日,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遼寧海事局原局長侯景華受賄案進行公開宣判。法庭認定侯景華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侯景華當庭表示不上訴。
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2年,侯景華利用擔任交通部北海救助局局長、遼寧海事局局長的職務便利,為大連匯通水域工程有限公司等21個單位和個人在海事業務監管、清污費結算、工程承攬、設備采購、干部任用、人員招錄等方面提供幫助;利用擔任遼寧海事局局長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時任青島海事局黃島海事處副處長丁曉杰晉升職級提供幫助。自2004年下半年至2013年春節前,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56.03155萬元。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山東省檢察院官方微信獲悉,侯景華2012年8月正式退休,但在離任審計過程中發現財務方面有問題而被查。2015年1月,煙臺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其立案偵查。
檢方稱,在退休后被抓,又經歷了長期的心理壓力,侯景華一度罹患抑郁,認為一旦被抓就是死路一條,并曾產生自殺的念頭。侯景華供述稱,得知有人舉報,紀檢部門在調查自己后,吃不好睡不好,郁郁寡歡,只好求助于抗抑郁藥品度日。因為罪行也無法與他人交流排解,只能與他養的狗說話解悶。
檢方介紹,在2005年前后房地產業快速發展時,侯景華一家也想炒房,但資金缺口相當大。經不住妻子的耳邊風,原本打算在遼寧平穩退休的侯景華將目光轉向了撈錢。
侯景華多次收受大連匯通水域工程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的賄賂,利用手中職權給該公司大開綠燈。在侯景華的一力扶持下,這家注冊時僅有30萬元的小公司在短短6年時間內,一躍成為遼寧最大的海事企業,幾乎壟斷了當地的海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