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湖北文理學院理工學院出臺規定,在校大學生必須到圖書館學習達到規定時長,方能拿到畢業證。這一規定引發爭議。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該校日前印發了《關于圖書館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明確規定,在籍大學生平均每生每周必須入圖書館學習2小時,一學期按15周計算,畢業前,本科生累計入圖書館總時長必須要達到180個小時(按6個學期計算),專科生必須要達到120個小時(按4個學期計算),否則不能畢業。直至學生在圖書館學習達到規定時長,學校才頒發畢業證。
10月18日,記者在該校看到,不少大學生拿著卡出入圖書館閱覽室、借閱室,刷卡累積時長。
“為了落實這項讀書制度,學校每周都會進行數據統計,再反饋到各個系(部)。未達到要求的,系部負責人將對其進行約談,每學期各系(部)將以‘致家長的一封信’的形式,把學生在校表現情況反饋給學生家長。”昨日,湖北文理學院理工學院主管教學的副院長耿邦才說。
學生家長耿女士認為,大學里時間相對寬松,大學生們可以多讀書豐富自己,“參加工作后,就很難靜下心來讀書”。“進圖書館多讀些書,能增加我們的知識儲備。”大一學生魏夢婷認為,相比寢室和教室,圖書館更安靜,更適宜學習。
不過,也有學生表示反對。大二學生何千千說,讀書應是一種需要,學校使用強制性手段,使讀書的目的不再純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學生認為,“互聯網時代,手機閱讀方便快捷,學校卻規定非要到圖書館讀書不可,太落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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