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公益類事業單位 調入人員也要公開選聘
2018-01-21 10:35:01
來源:襄陽政府網

【襄陽政府網消息】昨日,市人社局、市編辦聯合印發了《襄陽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在全省率先對市直公益類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面向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公開選拔工作人員的程序進行規范。
該《辦法》要求市直公益類事業單位調入工作人員,必須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內進行,并有相應的崗位空缺。除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等可以采取直接考核調動方式的外,其他情形一律采取公開選聘的辦法進行。
報名參加公開選聘人員應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特殊需要或緊缺專業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但一般不超過45周歲;大專以上學歷。
受處分未滿期限的;按照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試用期內的新招錄(聘)人員等不能參加選聘。
選聘分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參加考試人數與崗位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單獨面向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相關比例一般不低于2:1。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選聘計劃。
公開選聘每年統一組織1—2次,市人社部門負責公開選聘工作的綜合管理、監督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