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重磅!調控樓市再出手!襄陽政府惠民大動作……
30號,市政府辦公室正式公布了市區政府回購新建商品住宅籌集房源實施細則。今后,市區新出讓土地的商品房開發建設項目,至少15%房源將會被政府回購,用于人才公寓、公租房或于用于安置棚戶區改造征遷戶。
市房管局副局長孔令波介紹,該細則是為了化解目前棚改過程中房源階段性緊張的矛盾。同時,也是為了吸引人才,更好的為市民提供租賃性住房,提升住房的保障能力。
回購新建商品住宅房源籌集實施細則明確規定,在土地出讓招拍掛時設置限定條件,限制部分房源銷售,由政府回購。回購的規模不低于該宗用地住宅總建筑規劃的15%,并且回購的房源規劃不計入該項目配建公租房的總建筑規模。實施細則明確,回購房源由市住房投資有限公司負責,回購后由市政府根據實際需要確定用途;回購后作為棚改安置房源的價格,由市房投公司會同市房管局、市物價局、各城區政府在市場評估的基礎上予以確定。
據介紹,今年的土地出讓時明確回購價格最高的區域為樊城建設路、解放路、旭東路以南至沿江大道圍合片區,回購房源價格為每平方6000元;最低是則是襄城臥龍片區、余家湖片區、尹集片區,每平方米為3000元。對于回購房源的房款支付方式,規定要求在房屋達到預售條件時,向開發企業支付總房款的20%;在房屋達到交房條件時,向開發企業支付總房款的70%;當開發企業取得竣工備案證,并將房屋產權證辦理至市房投公司名下后,支付剩余的10%。業內人士表示,房款支付按照建設進度支付,既可以保證開發商交付的回購房屋質量不能降低,又可以防止開發商資金鏈斷裂無人善后的問題。
市房管局副局長孔令波表示,在土地招拍掛的過程中,以及房屋動工建設的過程中 ,要求開發企業必須同品質、同規劃、同價同質,確保為老百姓籌集的房源品質不低于其它非籌集房源的品質,保證才百姓住上質量可靠、價格合格的籌集房源。
據介紹,回購房源其中很大一部分將主要用于棚戶區改造安置房的分配,考慮到回購的房源畢竟有限,因此規定每戶拆遷戶只能選購一套回購房源。而回購的房源,每套建筑面積原則上控制在130平方米以內。
市房管局及房地產業內人士表示
政府明確回購商品房用于保障房和棚改安置房,再加上政府投資建設棚改安置房,將使棚改居民購房的需求得到更有力的保障,棚改居民不用著急到市場買房,此舉不僅有利于推進棚戶區改造,而且還能夠對遏制房價過快上漲起到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