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城區2018年度公租房配租方案出臺 1720套公租房配租給住房困難戶
昨日,記者獲悉,城區2018年度公租房實物配租方案出臺,本次實物配租公共租賃住房共1720套,三類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可在7月1日前攜帶身份證到居住所在地社區如實申報個人信息,城區最低收入、低收入家庭配租標準面積內租金減免。
1720套公租房分布于8個小區 三類符合條件的對象可申請
本次實物配租公共租賃住房共1720套。其中現房788套:和塘悅舍508套、上澤園88套、民佳家園64套、民安家園41套、民欣家園6套、民益家園4套、東錦苑77套;東錦苑期房932套。
對于申報條件,方案也給予了明確。其中,城區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下稱A類配租對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申請人具有城區城鎮常住戶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城區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34686元/年),家庭財產(包括銀行存款、基金、股票、車輛、所有權房屋等財產)低于城區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346860元),家庭財產中無價值達到16萬元(以購置車輛發票金額為準)或排量超過1.8L的轎車;在城區沒有所有權房屋,或擁有的所有權房屋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三年內在宜昌城區無房產交易或析產記錄;工商注冊登記實繳資金不超過5萬元,認繳資金不超過20萬元;
新就業大學生(以下稱B類配租對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保障年限最長不超過5年):在城區就業的2016年5月以后畢業的大學生,包括全日制高職高專畢業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人及家庭成員在城區沒有所有權的房屋;本人及家庭成員三年內在宜昌城區無房產交易或析產記錄。
城區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以下稱C類配租對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年滿18周歲;在城區連續繳納12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本人及家庭成員在城區無擁有所有權的房屋;本人及家庭成員三年內在宜昌城區無房產交易或析產記錄。
鼓勵B類、C類配租對象合租 畢業超2年大學生變更申請對象
2018年度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按A、B、C三類配租對象分類保障,公共租賃住房房源指標按照已完成審核的A、B、C三類配租對象的人數及歷史保障情況分類下達。同類配租對象的選房順序為其在公租房管理系統中處于市備案狀態的申請時間順序依次確定。
根據各區審核通過的各類人員數量及歷史保障情況,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按比例將公共租賃住房房源指標分配到各區。2017年8月6日以前,已通過“宜昌市公租房管理系統”完成審核備案處于輪候期的家庭,由區住建(房管)部門對申請家庭房產情況以及B類配租對象學歷情況進行復審,其中已畢業超過兩年的大學生可申請變更為C類配租對象,經復審合格的其選房順序按原申請時間計算。
各區依據申請時間順序先安排A類配租對象中符合優先配租政策的家庭,再安排其余A類配租對象和B、C類配租對象。
保障面積按照《細則》的規定執行,當需配租房源與實際房源面積不匹配時,由區住建(房管)部門根據配租家庭人口情況和實際房源面積構成情況按比例劃分選房面積區間。鼓勵B類、C類配租對象合租。
城區最低收入、低收入家庭 配租標準面積內租金減免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按照市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其中,和塘悅舍、上澤園、民益家園為10元/平方米·月,民佳家園、民安家園、民欣家園為9元/平方米·月,東錦苑為8.5元/平方米·月。房屋計租面積以核定的建筑面積為準。
城區最低收入、低收入家庭配租保障標準面積內的享受租金減免,減免標準按照《細則》第十三條及相關規定執行。
B類配租對象中,在配租面積標準范圍內,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大學生(含高職)按50%繳納租金,碩士、博士研究生按40%繳納租金。
相關鏈接:申報的時間和步驟如下: 2018年7月1日以前
申請人攜帶身份證到居住所在地社區如實申報個人信息,并簽署申報信息真實性承諾和同意接受對收入、財產和住房狀況等核查的書面承諾。已在社區通過綜合信息平臺進行調查登記家庭視為已完成申請承諾。
2018年7月2日至7月31日
社區居委會受街道辦事處委托,組織轄區網格員通過審核材料、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查閱相關資料,對在本社區調查登記家庭的人口、收入、財產、房產、學歷等情況進行初審,對符合條件的上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日至8月20日
街道辦事處應用大數據和日常采集信息,對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收入、財產、房產、學歷等情況進行審核并上報區住建(房管)部門。
2018年8月21日至10月10日
區住建(房管)部門在收到復審合格材料后,審核申請人家庭歷史住房情況,并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名單轉同級民政部門,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人名單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財產進行復核。各區住建(房管)部門將審核合格對象在區人民政府政務公開網和申請受理社區同步公示,公示時間為10天。
2018年10月10日以后
區住建(房管)部門根據市住房保障辦公室下達的房源分配任務和上述配租原則,向輪候家庭發布選房通知。申請人接到選房通知單后,根據通知單載明的要求選擇公共租賃住房。區住建(房管)部門和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按照信息系統流程以及相關手續為輪候家庭完成配租入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