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臺新規:企業不交工資保證金不準施工
2018-01-21 10:33:37
來源:楚天金報

記者昨從省政府辦公廳獲悉,我省出臺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規定在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單位要交200萬元以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交不許施工。如果有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還可提高比例。
意見指出,到2020年,我省要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各類企業要和農民工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并辦理勞動用工備案,由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記錄,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要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意見要求,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要全面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而且不交保證金不發施工許可證,金額最高200萬元。如果兩年內沒發生工資拖欠,可按照不少于50%比例減免繳存;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視其情況按照不少于50%比例提高繳存。
除此之外,該意見還明確,實行“先結算、后備案”制度,建設單位未結清工程款,或者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且未明確剩余工程款支付計劃,不能辦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不能交付使用,也不能辦權屬登記。如果長期拖欠工程款,有關部門不得批準其新項目開工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