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發文治理亂收費 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
2018-01-21 10:32:32
來源:三峽日報

昨日,省教育廳發文規范教育收費,嚴抓春、秋季開學時收費“高峰期”和亂收費“多發期”,集中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
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公辦、民辦學校均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禁止舉辦或參與舉辦各種培訓班選拔生源,堅決糾正“以錢擇校、以優擇生、以權入學”行為。
除高三年級可根據需要以答疑、輔導形式補課外,其他所有年級一律不得進行補課。禁止以家長委員會、青少年活動中心等各種名義組織補課并收費,禁止在職教師有償家教及參與社會培訓機構補課。
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學校、教師,不得在教科書選用目錄、教輔材料評議公告之外向學校、學生強制推薦、訂購圖書、報刊、雜志等學習資料,不得借開展讀書、征文等活動強制學生購買圖書,不得搭售圖書、雜志和其它學習資料。
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將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