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宜昌市伍家崗區伍家鄉火光村原黨總支書記趙平操辦喬遷宴,違規收受禮金;幫助他人超額獲取房屋拆遷補償費、搭住費,并虛構實物、偽造土地使用證;同時,其本人也存在騙取房屋拆遷補償費、搭住費問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興山縣南陽鎮白竹村弄虛作假套取項目資金,將縣直單位撥付的項目資金和幫扶資金不入賬用于招待、購買土特產送禮等開支。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胡明海,黨支部委員、財經委員劉明桂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秭歸縣九畹溪鎮槐樹坪村采用虛報冒領手段套取退耕還林、生態公益林補貼資金,部分用于村公路建設和招待開支。時任該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王太江,時任村委會副主任顏伏錦,黨總支委員、財經委員張光強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九畹溪鎮農業治理、退耕辦副主任,生態公益林管理辦主任顏克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長陽土家族自治縣高家堰鎮魏家洲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姚德鋒,違反城鄉低保復查評審工作程序,導致不符合條件人員被納入低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五峰土家族自治縣采花鄉星巖坪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褚帝平,違規向遷入星巖坪村的外村搬遷戶收取入戶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宜昌市夷陵區鴉鵲嶺鎮中心福利院對院內已去世的五保老人的情況隱瞞不報,仍以其名義申報供養經費,套取財政供養資金。院長胡兆杞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宜昌市點軍區聯棚鄉文佛山林場黨支部書記鄧如林與林場黨支部副書記李甜甜,套取鄉政府發放的春節困難群眾生活補助資金。鄧如林、李甜甜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該鄉社會事務辦副主任兼民政辦主任羅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