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記者梳理谷城縣紀委官網發現:該縣17個村,套取2012年至2014年國家退耕還林補助100萬元。涉事村的黨支部書記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今年2月26日至5月5日,谷城紀委官網紀律審查欄目,陸續公布了17條反腐信息,這些信息均與“套取2012年至2014年度國家退耕還林補助”有關。經谷城縣紀委調查得知,2013年至2015年,該縣冷集鎮、紫金鎮、薤山旅游度假區的17個村,將村集體尚未承包到戶的坡耕地,以他人名義申報退耕還林補助金,套取2012年至2014年度國家退耕還林補助高達100萬元,用于村集體支出。
具體名單如下:冷集鎮胡家灣村25.69萬元;冷集鎮梁家畈村11.09萬;紫金鎮北峪溝村10.9萬;薤山旅游度假區高廟村8.74萬;紫金鎮倒溝村6.71萬;紫金鎮孫家溝村5.3萬;冷集鎮邱家畈村5.03萬;石花鎮鞏灣村4.75萬;紫金鎮夫婦峪村4.28萬;冷集鎮龍畈村4.2萬;薤山旅游度假區石門村3.66萬;石花鎮土橋溝村2.7萬;冷集鎮磨盤山村2.1萬;冷集鎮袁家沖村2.02萬;冷集鎮塔灣村1.52萬;紫金鎮錫峰河村0.66萬;紫金鎮蔣家坡村0.65萬。
經谷城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這17個村的黨支部書記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知情人介紹,谷城17個村,兩年套取100萬退耕還林補助,這說明了兩個問題:其一:涉事村村干部可能“心照不宣”;其二:當地林業部門驗收審查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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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退耕還林補助
退耕還林補助的范圍是納入國家核定的退耕還林工程實際面積,國家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提供退耕還林補助政策。退耕還林補助資金由中央財政預算安排。每年財政部根據國家林業局確認的政策兌現面積,核撥各省的退耕還林補助政策資金和完善退耕政策補助資金;國家政策補助資金下撥后,省林業廳根據國家林業局確認的年度退耕地還生態林,退耕地還經濟林政策兌現面積和補助標準,計算出各縣(市、區)應兌現面積、現金補助和糧食補助資金總額,省財政廳根據省林業廳提供的各縣(市、區)補助明細將補助資金下撥到各縣(市、區)。各縣(市、區)財政部門依據本級林業部門提供的年度檢查驗收確認合格面積,將補助資金兌現給退耕農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