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題:身份證遺失后“被創業” 武漢女子竟成南京一公司股東
今年1月,盈盈在南京旅游時遺失了身份證,回漢后立即補辦。前日,她被告知自己的名字出現在南京一家機電公司的股東名單上,是占股50%的大股東。她懷疑,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人冒用,既驚恐又苦惱。
昨日,家住武昌積玉橋的盈盈告訴記者,自己大學畢業后應聘上武昌一家銀行,上班已有1年多。今年元旦假期,她和親友到南京旅游,1月3日,外出游玩時發現身上的錢包不翼而飛,身份證、銀行卡及數百元現金遺失。
由于損失不大,盈盈當時并未報警,將銀行卡掛失后繼續行程。回漢后,她立即到派出所辦理身份證補辦業務。“當時以為身份證丟了,重新辦一張,原來的就作廢了。”盈盈說。
本月27日下午,單位的一個電話卻令她如墜冰窖。“同事說,我是南京一家公司的股東,讓我處理一下。”由于行業特殊性,單位規定,盈盈所在崗位職員不得參股公司。
“我就是去南京旅游了幾天,怎么會成為公司股東。”盈盈哭笑不得。然而,在國家工商總局網站上查詢,“證據”確鑿——“南京朵策機電設備有限公司”的注冊信息中,“股東/發起人”一欄,一個是“丁潔”,另一個正是盈盈。進一步查詢,身份證號也一模一樣。注冊信息顯示,該公司注冊時間為2016年3月25日,注冊資本300萬元,盈盈占股50%。
“肯定是身份證被盜用了。”盈盈說,好在單位領導也很體諒她,讓她盡快處理好就行。盈盈當晚便報警,轄區警方告知,由于疑似冒用身份證的行為發生在南京,應由南京公安、工商等部門辦理。盈盈與南京當地公安、工商部門反復聯系。南京警方表示,將向工商部門詳細了解后再予以回復。截至記者發稿時,盈盈仍未得到答復。
“萬一這家公司出現債務糾紛、商業欺詐,我是不是也要承擔責任?”盈盈除了擔心自己工作受到影響,還擔心不明不白惹上官司,成天寢食難安。
鏈接>>>
可憑公安掛失證明免責維權
昨日,記者致電上述公司的登記機關南京市六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盈盈的遭遇,很可能是身份證丟失后遭人冒用。對此,盈盈有兩點疑惑。明明迅速補辦了身份證,原來的身份證難道還能使用?自己莫名成為南京這家公司的股東,審查是否嚴格?
記者從警方獲悉,居民身份證丟失后雖然可以做補辦處理,但是沒有任何注銷措施,遺失的身份證仍可正常使用。居民丟失身份證后,應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丟失補領,補領行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機關證件丟失的事實,無需另外辦理掛失。如有要求,公安部門可配合開具一個掛失證明以進行免責維權。
注冊公司是否需要股東本人到場?對此,南京市工商局工作人員告訴長江日報記者,工商部門負責形式審查,企業發起人在工商登記提交材料時,只需提交股東的身份證件復印件以及其他材料即可,“除非審核人員發現疑問,才會啟動復核程序,通知股東本人到場”。
律師說法:
可起訴工商部門撤銷登記
遭遇“被創業”,如何維權?湖北普明律師事務所律師邱華表示,對于身份證被冒用,公安部曾有規定: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審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同時,我國《居民身份證法》明確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邱華說,案例中,盈盈可要求轄區警方出具相關遺失證明,要求工商部門協助徹查該公司業務文本、銀行賬單和業務合同等,更改虛假登記信息。必要時,還可通過行政訴訟起訴工商登記機關,要求工商部門撤銷虛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