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昨悉,省民政廳、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農業廳和省林業廳聯合印發《關于推行節地生態安葬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深化全省殯葬改革,推行節地生態安葬,保障群眾基本安葬需求,保護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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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地生態安葬,就是以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為價值導向,鼓勵和引導人們采用骨灰堂存放、壁葬、樹葬、草坪葬、深埋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資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遺體,使安葬活動更好地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意見》指出,我省節地生態安葬尚處于起步階段,安葬率不高,公益性公墓建設滯后,部分地區亂埋亂葬、骨灰裝棺再葬、墓位面積超標、過度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等問題較為突出,迫切需要加以解決。
面對人多地少、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的嚴峻形勢,《意見》強調,各地要充分認識推行節地生態安葬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穩妥推廣節地生態葬法,不斷提升節地生態安葬比例。到“十三五”末,全省節地生態安葬比例大幅提升,各市州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應的節地生態安葬設施。新建經營性公墓節地生態安葬公益性墓區面積不低于總用地面積的20%,現有經營性公墓節地生態安葬公益性墓區面積不低于總用地面積的10%。新建殯葬項目全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生態安葬獎補激勵政策進一步完善,骨灰裝棺再葬、亂埋亂葬和墓位面積超標得到有效治理,厚養薄葬、節地生態、保護環境、移風易俗新風尚成為殯葬活動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