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我省人社廳、發改委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在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過程中做好職工安置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在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過程中,通過三類渠道安置分流過剩產能職工,其中涉及相關補貼達九類,穩崗補貼提至七成。
《意見》提出通過三類渠道安置分流過剩產能職工。如支持企業內部分流安置,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落實穩崗補貼政策等。對去產能過程中涉及的鋼鐵、煤炭等行業企業,符合穩崗補貼條件的,穩崗補貼支付比例可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70%執行,政策執行期限暫定為2年。
對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之內、再就業有困難的,在職工自愿選擇、企業同意并簽訂協議后,可實行內部退養。
對擬分流安置人員在100人以上的,開展分流職工專場招聘活動,搭建轉崗就業平臺,促進人崗匹配??刹煌潭壬辖o予職業培訓補貼、技師培訓補貼、創業培訓補貼、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對零就業家庭人員和就業困難人員,在培訓期間可按規定給予一定的生活費補助。對就業困難人員,提供“一對一”就業援助,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從事個體經營或注冊企業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稅費減免、創業擔保貸款、場地安排等政策扶持。開展跨地區就業信息對接和有組織的勞務輸出,對其中的就業困難人員可給予一次性交通補貼。
該《意見》主要適用于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和脫困升級企業及分流安置職工,實施期限暫定為2016年至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