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條件居民領了十年低保 負責人把關不嚴受處分
2018-01-21 09:50:25
來源:湖北日報

一家姓彭的居民,不符合領取低保的條件,卻連續十年享受低保。此事在惠民資金大數據監督檢查中“露餡”,鎮民政辦負責人李某某因審核把關不嚴受處分。
昨晚,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每周一案哪些紅線不能踩”第38期。本期講述,上月,某鎮大數據核查專班人員在進行大數據比對時,該鎮居民彭某某一家不符合條件卻連續十年享受低保的問題線索引起了工作人員的注意。
經查,2005年6月,彭某某向鎮民政辦遞交了低保申請。鎮民政辦負責人李某某在初審低保名單時,沒有進行認真核查就將申請名單予以通過,從而將不符合條件的彭某某一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2006年7月至2015年7月,李某某對享受低保人員的實際情況也沒有進行認真復核,致使彭某某一家連續十年享受低保,累計領取低保資金48829元。
由于李某某不正確履行職責,把關不嚴,給國家和困難群眾造成了損失。依據相關黨紀規定,鎮紀委給予李某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每周一案”指出,因干部的一個工作疏漏,國家的惠民資金就被錯發,而且一錯十年。雖然這只是一個個案,但影響很壞,不僅使國家和群眾的利益受損,也破壞了國家惠民政策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權力就是責任,有責就要擔當,黨員干部要引以為戒,堅決杜絕不嚴不實的工作作風,嚴格把關,確保惠民政策真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