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幾天,華中師范大學文學院教師歲涵與復旦大學中文系教師金理,就一篇論文在各自的博客和微博上展開爭論,引發業內關注。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80后批評家、復旦大學教師金理
華師教師歲涵:
金理評獎之作涉嫌抄襲
今年1月29日,中國作家網公布了第五屆(2015年度)“唐弢青年文學研究獎”獲獎名單。復旦大學副教授金理的論文《造人·“偽士”·日常生活——重讀〈傷逝〉,兼及“五四”新文化運動的意義》位列五篇獲獎論文的第一名。
“這卻是一篇涉嫌抄襲他人的論文。”歲涵反映說,這篇論文抄襲了她發表于同年的《進化論與女權——重讀〈傷逝〉》(刊發于《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叢刊》2015年第5期,5月出版),而金理的論文刊發于《南方文壇》2015年第5期(9月出版)。
“他的論文剽竊了我論文中的部分原文、例證、觀點、思路,尤其是他文章中第三章最為嚴重,卻無一處標注出處。這種違背學術規范的做法已涉嫌抄襲。”
歲涵說,早在1月27日,她就向“唐弢青年文學研究獎”的主辦機構——中國現代文學館,舉報了金理的抄襲,并將抄襲的比對發在了她的個人博客和微博上(見新浪博客與微博“@山羲”)。
兩天后,中國現代文學館“唐弢青年文學研究獎”評獎辦公室在中國作家網上公布了獲獎名單,并設立長達一個月的公示期。
前日,第五屆(2015年度)“唐弢青年文學研究獎”的公示期結束,并未公布最終評選結果。
歲涵在中國知網上,重新對金理的論文進行了復制檢測。她提供的檢測結果顯示:總文字復制比為43.9%,去除引用文獻復制比為28.7%,單篇最大文字復制比為27.5%(這個單篇為《魯迅的“偽士”批判及其意義》)。
記者看到,比對材料中,金理論文中相似內容的來源,除了有來自她的論文外,還有來自于張業松、劉陽揚等作者的論文,以及金理本人以前發過的論文。
復旦教師金理:
萬字長微博進行說明
昨日,楚天都市報記者致電復旦大學黨委宣傳部,對此事進行采訪。相關人士要求記者發采訪函,但截至昨晚并未給出任何回復。
記者試圖聯系金理本人,該校一名教授轉發中文系相關老師的意見說:“金理現在不宜接受采訪。論文問題,可向復旦大學學術規范委員會反映。”
公開資料顯示,金理為“80后”,現任教于復旦大學中文系,是青年學者、批評家。
而在第五屆(2015年度)“唐弢青年文學研究獎”公示期結束的當天,也就是前日,金理在本人微博“金理fd”上對華師教師的舉報進行回應,寫了約萬字的說明。內容包括:
“歲涵老師指控我抄襲她的觀點,來自我本人2009年完成的博士論文(該論文可以從中國期刊網下載);歲涵老師指控我抄襲自己以往論文,她所指控的論文都是從我的博士論文中修訂出來的系列論文,本來在論述上就有內在的一貫性,在核心觀點解釋等問題上(比如對“偽士”的解釋)確有重復,但每篇論文的論述側重不同。”
“我的論文《造人·“偽士”·日常生活——重讀傷逝,兼及“五四”新文化運動的意義》發表于《南方文壇》2015年第5期(出刊時間為2015年9月),歲涵老師的文章(以下簡稱歲文)《進化論與女權——重讀傷逝》發表于《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叢刊》2015年第5期(出刊時間為2015年5月)。從發表時間而言,歲涵在前。
不過,我文章的主要論題(將《傷逝》與魯迅的偽士批判相聯系、‘重返人間現實’等),已見于本人的博士論文《抗爭現代名教——以章太炎、魯迅與胡風為中心》,完成日期是2008年9月30日。”
“歲涵老師的理由中所謂‘引用雷同處太多’,我在逐條回復中均有詳細說明。比如《傷逝》與《創造》的對讀,‘造人說’等,此前早被其他學者所運用,本不是歲涵老師的發明。
此外,兩篇文章都對《傷逝》中較為關鍵的引文作出解讀,所謂‘相同’正因為這些部分是‘關鍵’內容,需要深入辨析,而我引用的原文還多于歲文,且幾處引文早見于本人的博士論文。”
中國現代文學館:
正在請評委會進行核查
“‘唐弢青年文學研究獎’在業界是非常權威的獎項,不應該把獎評給‘總文字復制比’這樣高的論文。”歲涵提出質疑。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表示,“一般公開發表的論文,如果查重比達到10%左右,都會被質疑抄襲。學術論文,原創是基本要求。不管是抄襲別人論文的內容,還是抄襲自己以前發過的論文,都是違反學術規范的。”
昨日,中國現代文學館館長吳義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他們對歲涵老師反映的問題非常重視,但論文抄襲的認定過程比較復雜,“是否為抄襲,一定要經過嚴格的比對、查詢。”該館正在請“唐弢青年文學研究獎”的評審專家進行認真核查,“核查結果會在近期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