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將普通醫師包裝成腎病專家,將疾控人員說成我國古代醫圣第75代傳人,羅列出一堆虛假榮譽,自吹自擂,招攬患者。近一年來,東西湖區一家民營醫院因涉嫌虛假宣傳,3個月內,該區衛計委三次致函區工商局,要求對其查處。
就在東西湖區工商局對該院取證調查結束,準備出臺處罰決定時,該院卻突然“金蟬脫殼”,注銷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改換名稱重獲執照。不過,工商局也表態:無論怎么改,都將一查到底!
市民質疑
“明仁醫院”公開吹牛
“吹得太離譜了,吹這長時間還能平安無事。”去年11月,一位熱心市民向本報反映稱:東西湖區“武漢明仁中醫醫院”長期在網上發布廣告,自吹自擂招攬患者。其中,該院的頭牌腎病專家張慶合,號稱我國古代醫圣張仲景的第75代傳人、中國腎病研究會專家,攻克了尿毒癥、腎功能不全等各類腎病;該院副院長王風勝,對外宣稱是“主任醫師”、國內腎病首席專家、腎病博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該院網站上顯示,王風勝從2003年開始,多次被武漢市衛生部門評為“優秀醫生、優秀科主任、杰出青年醫生、杰出學科帶頭人”……
該市民質疑:公開資料顯示,這家醫院2014年2月18日才掛牌開業,“這些榮譽究竟是怎么來的?”
衛生主管部門:
所謂“專家”是大忽悠
“對這家醫院的投訴太多了。”東西湖區衛計委醫政科陳科長向記者證實,幾乎每個月,都有好幾起反映該院“言過其實”,花了大錢治不好病的投訴。
經內網查詢,陳科長表示,被“明仁醫院”包裝成“張仲景第75代傳人”的所謂腎病專家,其實并不具備診療腎病的行醫資格,其身份為石家莊欒城區疾病控制預防中心工作人員,其職業類別為公共衛生,執業科目為“公共衛生類別專業”。
而該院副院長王風勝,年僅37歲,所謂從業18年的資歷明顯存在問題。登記顯示,原籍山東的王副院長執業級別為“執業醫師”,執業科目為“內科”,與“主任醫師”的職稱相差好幾級,更不能說成是專家。
陳科長稱,“按規定,很多榮譽是需要醫政部門推薦和備案的,如果他獲了這些獎,我們怎么可能不知道?”而享受國務院專家津貼的說法,更是子虛烏有。
陳科長還表示:“如果拿不出有力證據,不是姓張就可以自稱張仲景傳人的。”
30天收10萬醫藥費
遭衛計委責令退費
醫政科向記者提供了他們查辦的一起案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該院廣告和療效之間的差距。
漢川人汪先生告訴記者,去年5至6月,聽信宣傳,7歲的小侄女汪婷(化名)因急性腎炎,在該院住院30天,共花醫藥費102914元。該院專家采用“三氧大自血療法”,一次就是1980元,7次就近1.4萬元;光259元一服的中藥就開了60服……
陳科長表示,這里面很多收費標準,更是超過同濟、協和等三甲醫院。
“問題是,錢花了,病沒治好。”汪先生稱,事后經區衛計委介入,責令醫院退還了大部分醫療費用。
對此,陳科長表示,經查證,該醫院診療確實存在過度醫療、超標和重復收費現象。
醫院:
未審查從業資歷及證書
昨日,記者來到“明仁醫院”,發現在大樓內,以張慶合、王風勝等諸多“知名專家”領銜的廣告牌,依然格外醒目。
在三樓專家室,記者向王風勝副院長表明來意,欲詢問其行醫資歷等問題,被其以只負責看病,有事需經院辦為由拒絕。
昨晚9時,記者和武漢明仁中醫腎病醫院院辦的李劍和張哲兩名主任見面,兩人代表醫院說明了情況。
負責對內醫療事務的李劍稱,不論是自稱張仲景75代傳人的張慶合教授,還是網站描述從業18年、現年37歲的首席腎病博士張風勝,在招聘時,均未審查他們的從業資歷以及相關證書。“我們都是相信這些專家說的,也不好意思問。”
記者提出,僅有中專學歷的“專家”,何以能獲得國務院津貼?診療手法何以能在國務院新聞發布廳舉行推介大會?兩人笑著承認:“的確有夸張和不規范的地方,醫院有些失責。”兩人稱,自工商介入后,醫院一直在整改,“下一步將督促網站撤掉不符的信息。”
區衛計委三次致函
工商局請求查處
采訪中,東西湖區衛計委醫政科陳科長稱,由于“明仁醫院”投訴量遠超他院,為此,她曾多次約談院方,要求撤銷違規廣告,但一直無效。對此,陳科長表示,查處虛假廣告的權限,歸口為工商部門。
去年11月至今年2月,區衛計委三次以公函形式,向區工商局移交案件,請求查處“虛假醫療廣告”。
一份落款時間為2016年2月23日的《東西湖區衛計委第三次關于移交武漢明仁中醫腎病醫院(原武漢明仁中醫醫院)虛假醫療廣告處理的函》中表述稱:“2016年1月27日,我委收到貴局《關于武漢明仁中醫醫院虛假醫療廣告處理的函的回復》,回復對武漢明仁中醫醫院的虛假廣告已立案,同時建議我委吊銷武漢明仁中醫醫院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衛計委的這份公函指出:“武漢明仁中醫醫院”,已于2015年12月3日重新登記為“武漢明仁中醫腎病醫院”,法定代表未變更。原“武漢明仁中醫醫院”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已于2016年1月27日注銷。現繼續以“武漢明仁中醫腎病醫院”的名義大量發布虛假廣告,我委已于2016年1月25日向貴局再次移交。
公函還指出:為避免更多患者上當受騙,還請貴局依法對“武漢明仁中醫腎病醫院”的虛假廣告立案查處,衛計委將結合貴局對其情節嚴重的認定和查處結果,依照衛生法律法規對該院進行行政處罰。
東西湖區衛計委公函。
將一查到底!
2月27日,東西湖區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副局長鄧學東表示,目前,該局已認定“明仁醫院”存在“虛假宣傳”,相關處罰決定正在“走流程”。
鄧學東認為,涉及醫療機構虛假宣傳,“衛生部門完全可依據手頭材料,對該院進行處罰,這和工商查處并不矛盾。”
采訪中,鄧學東還解釋了為何查處耗時較長的原因:早在去年底,局里就召集該院一名胡姓院長做了筆錄,完成了取證工作,并約定元宵節后到工商部門接受處理。但前幾天再次聯絡時,胡自稱“已辭職”。本來針對“武漢明仁中醫醫院”的取證調查工作已經完成,但該院于2015年12月3日,從相關衛生部門重新獲批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改名后將原“武漢明仁中醫醫院”舊證予以了注銷,某種意義上,這種做法無異于“金蟬脫殼”,導致工商部門的查處陷入被動,很多工作要重新做。
“一方面要求我們工商查處,一方面又放任醫院改名,不知道這是唱的哪一出?”鄧學東拿出了相關審批表,對衛生部門的做法表示不能理解。不過,鄧學東還是表態:無論如何,都將對該案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