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陸續有市民接到了轄區人社局的醫保補繳通知,需要補交去年和今年度的醫保繳費金額。記者獲悉,這是由于武漢市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有關政策調整所致,不同標準繳費者需分別補繳24元、40元、200元。
“社保通知我去補繳差價,這是為什么?”日前,青山居民娜娜女士向本報熱線致電稱,接到社保部門通知要到郵局補繳2015年和2016年的差價,否則醫保卡不能正常使用。她對此有些疑惑,自己去年并沒有使用醫保卡,也需要補繳費用么?
針對這位讀者的疑慮,記者聯系社保政策熱線12333獲悉,武漢市居民醫保個人繳費確實需要補繳,這是因為去年武漢市調整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有關政策。
據悉,此前武漢市城鎮居民醫保,共分60元、100元、500元3種繳費標準。調整后,將統一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本市城鎮戶籍低保人員、重度殘疾人個人不繳費,由政府補貼)。居民醫保定額繳費調整為按比例繳費,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為上上年度(n-2,n指享受待遇年度)該市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7%。
居民醫保繳費標準為何會調整?武漢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人社部、財政部發文要求,2015年各級財政對城鎮居民醫保的補助標準提高,居民個人繳費額也相應要提高,在2014年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人均不低于120元。此前,武漢居民醫保平均個人繳費水平為97元左右,低于國家水平。
武漢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2015年度和2016年度應由居民個人補繳的額度為:按60元標準繳費的居民,每人每年補繳12元,兩年24元。按照100元繳費的居民,每人每年補繳20元,兩年40元。按500元繳費的居民,每人每年補繳100元,兩年200元。接到社保通知的市民,帶上醫保卡到轄區所在郵局即可補繳。
另據了解,明年7月起,武漢居民繳納2017年醫保保費,將由定額繳費調整為按比例繳費。居民政策參保繳費時間調整為每年的7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