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湖北訊(省兩會采訪報道組記者熊傳東、陳思炎、賈冰、劉思宇、許靜嫻)湖北嘉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總經理齊海濤通過本報互動平臺提問:湖北能否出臺政策,鼓勵2.5天休假制度,為老百姓周五下午與周末結合外出休閑度假創造有利條件?
政策背景
2015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和公司,在遵循國家法律規定每周40小時工作時間的前提下,將周五下午的工作時間提前安排到其他工作日中,使周五下午騰出來與周末結合外出休閑度假。
從11月到12月,河北省、江西省、重慶市、廣州市等省市相繼出臺意見,明確鼓勵執行2.5天休假制度。
省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優化休假安排,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激發旅游消費需求。
兩會聲音
“推行‘周五下午+周末’休假,不僅可以增加一天住宿,還可以讓周末2日游變成3日游,每個周末都成了小假期。”昨日上午,聽完政府工作報告,列席會議的省旅游發展委員會主任錢遠坤說。
他介紹,省旅游發展委員會(原省旅游局)已于2015年8月31日向省政府提交了《關于優化休假安排激發旅游消費需求的指導意見(送審稿)》,建議我省出臺鼓勵政策,利用夏季白天時間長、旅游季節好、居民出游意愿高的特點,通過依法優化調整夏季作息安排,為職工周五下午與周末結合外出休閑度假創造條件。目前,該意見還在討論和征求意見中。
也有不同聲音。
省政協委員、荊門市委常委、總工會主席何小平認為,實行2.5天假期,讓老百姓享受質量更高的“休息權”,是一項惠及民生的好政策,但短期內大規模推行不大可能。“基層一貫是‘5+2’,‘白+黑’的工作節奏,我覺得當務之急是要爭分奪秒促發展。”她建議,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領導干部要起帶頭作用。
“對一線工人來說,掙錢養家是第一要務,帶薪休假或2.5天假期,都太遙不可及了。”省政協委員、荊州市奧達紡織有限公司捻東甲班輪班長張軍英認為,在絕大多數私營企業和小微企業,2.5天休假都很不現實,“現在經濟不景氣,企業更是要控制成本,除非國家付費為職工購買假期或要求企業強制實行,否則很難能落到實處。”
那么,如何保障勞動者帶薪休假權益?
省政協委員、省人社廳廳長翟天山表示,對沒有按規定執行帶薪休假制度的企業,由縣級以上政府人社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去年底,省人社廳開展了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共檢查用人單位1.29萬戶,涉及勞動者69.35萬人。發現違法行為2187件,責令安排年休假1459件,責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196.39萬元,責令向職工支付賠償金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