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昨日從省人社廳獲悉,為進一步豐富我省事業單位人才配置形式,優化人才結構,激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創新創業熱情,我省出臺《湖北省事業單位特設崗位設置管理試行意見》,對事業單位階段性特聘有創新實踐經驗的外單位管理人員、科技研發人員、高級技能人才以及承擔國家、省階段性重大研究項目或課題確需引進的國內外高層次急需人才試行設置特設崗位。
據悉,特設崗位是事業單位根據事業發展和工作需要,按照規定的程序和管理權限,經批準設置的非常設崗位,主要用于事業單位引進高端人才、引導緊缺急需人才到艱苦一線干事創業。
特設崗位不受事業單位崗位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崗位數量一般不超過本單位常設崗位總量的3%。聘期一般為3年,事業單位新聘用的特設崗位人員,除國家規定的有關情形外,應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聘。
特設崗位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政策,依照本單位同類常設崗位的相應等級確定。
在全球招聘人才、重大項目需求等特殊情形下,特設崗位聘用人員可不納入績效工資管理,其薪酬經其主管部門批準,可雙方協商,實行項目工資和協議工資,不計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
有關人士表示,這一政策將進一步完善我省事業單位崗位管理政策體系,充分發揮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在吸引人才、集聚人才、引導人才、激勵人才中的積極作用,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
適合人群
有創新實踐經驗的外單位管理人員、科技研發人員、高級技能人才,承擔國家、省階段性重大研究項目或課題確需引進的國內外高層次急需人才
崗位特點
不受本單位崗位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一般不超過本單位常設崗位總量的3%,聘期一般為3年
薪酬待遇
雙方協商,實行項目工資和協議工資,不計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
另據武漢晨報報道:
湖北將推事業單位“特設崗”
聘期3年 工資可協商
事業單位可以設置特設崗位,招聘高層次急需人才。昨天,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我省近日出臺《湖北省事業單位特設崗位設置管理試行意見》。
特設崗位是事業單位根據發展和需要,經批準設置的非常設崗位,主要用于事業單位引進高端人才、引導緊缺急需人才到艱苦一線干事創業。特設崗位不受事業單位崗位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崗位數量一般不超過本單位常設崗位總量的3%。聘期一般為3年,事業單位新聘用的特設崗位人員,除國家規定的有關情形外,應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聘。特設崗位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政策,依照本單位同類常設崗位的相應等級確定。特設崗位聘用人員可不納入績效工資管理,其薪酬經其主管部門批準,可雙方協商,實行項目工資和協議工資,不計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