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一家公司,兩次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資質,且均是由公司一個員工在相關文書上簽字,寫下“同意吊銷,放棄聽證”的意見;公司法人代表為此到處奔走期間,卻又因“無證經營”,接到第三份處罰通知書。實際上,這家公司一直被公司一股東獨自“無照經營”了四年。
2012年12月,朱劍平曾向警方舉報被合作伙伴詐騙;次年6月,朱劍平收到立案告知書。昨天,朱劍平接到湖北省經偵總隊的電話稱,對朱劍平的案件正在調查中。
法人代表莫名出局
朱劍平向武漢晚報記者詳細介紹了事情的前因后果:2009年8月,時任“湖北偉光市政燃氣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的程光玉,介紹朱劍平與“咸寧市楓丹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老板周金華認識,三人商量在咸寧合作建一座天然氣汽車加氣站。
當時,程光玉已經在天然氣行業摸爬滾打十多年,行業內熟人眾多。程光玉和周金華以各自公司的名義簽訂合同,約定成立新公司相關事宜。
“周金華在當地有關系,他負責跑審批,我負責出錢。”朱劍平說,新公司名為“咸寧偉光楓丹天然氣有限公司”(簡稱“偉光楓丹”),由朱劍平擔任法人代表,周金華和程光玉分別占有部分股份。
2010年初,加氣站主體工程完成,進入驗收尾期。“周金華突然把我派去的員工全部趕出,我去質問他,他聲稱是程光玉沒有履行合同導致,具體情況讓我去找程光玉詢問。”朱劍平說,程光玉回應“受到人身威脅后就失聯了。
接下來的一年多時間,朱劍平一邊尋找程光玉,一邊與周金華交涉。加氣站在周金華手里順利開張,一直經營至今。
為建氣站先后投850萬
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可以查到“偉光楓丹”注冊資本1000萬元,法人代表為朱劍平,實繳270萬;程光玉實繳280萬,周金華實繳30萬,另外4人分別出資20萬至200萬元。
朱劍平說,自己與其他幾位股東都是老鄉或熟人關系,這些股東的部分資金實際是由她拿的。朱劍平還提供了工程資料及部分驗收報告稱,加氣站的前期建設也是由她出資,加上股份認繳,共計出資約850萬元。
記者要求與其他股東取得聯系,朱劍平表示,程光玉自稱受到人身威脅,目前只能通過電話偶爾能聯系上;另外幾名股東,曾一起維權,后來各自做生意,逐漸失聯。
在朱劍平手中,有一份程光玉和小股東肖瀟共同簽名出具的“股東委托書”,授權朱劍平全權依法維權。
記者撥打程光玉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一本執照竟被吊銷兩次
2013 年,朱劍平得知,由她擔任法人代表的“偉光楓丹”曾兩次被咸寧市工商局吊銷營業執照。“2011年11月,咸寧市工商局以沒有年檢為由,下達吊銷執照決定書,之后又下達聽證告知書。都是由公司員工李大連代簽,在吊銷執照決定書的簽收記錄上,李大連寫下了‘同意吊銷,取消聽證’的意見。工商局說當時找不到我本人,是李大連拿著公司的委托書簽收了這些文書。實際上,李大連的委托書是由周金華在簽字后第二天才出具的,并且委托書也不規范。”朱劍平說。
蹊蹺的是,這家已經被吊銷執照的公司,在2013年4月又因同樣的理由,收到了一份由咸寧市工商局出具的“吊銷執照”決定書。“今年3月份,我找工商局要說法。一家公司為什么被吊銷兩次?既然吊銷了執照,為什么周金華卻一直經營到現在?工商局立即出具了一份‘行政處罰撤銷決定書’,撤銷了2013年那一份《吊銷執照決定書》。”朱劍平說,咸寧市工商局解釋,因為電腦系統問題,對2011年那次的吊銷信息沒能及時錄入。
2015年10月27日,咸寧市工商局又以“無證經營”為由,向朱劍平擔任法人代表的“偉光楓丹”下達了“改正通知書”,要求公司“停業整改”。“這個公司都被吊銷了,實際上也是周金華在經營,為什么又要給我出具這樣一份整改文書?”朱劍平拒絕在這份文書上簽字。
工商局稱處罰符合規范
朱劍平在奔走、維權過程中,還發現了另外一件讓她想不通的事:周金華最初簽訂合作合同所用的公司,是一家并不存在的假公司。2011年,朱劍平向咸寧市工商局舉報“咸寧市楓丹集團有限公司”違規時,被該局經檢支隊告知:咸寧市楓丹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并沒有在該局注冊登記。
記者趕赴咸寧采訪,咸寧工商局工作人員陳海峰表示,朱劍平所提到的由該局出具的幾份文書都是真的。
陳海峰介紹,因為當時找不到朱劍平本人,相關文書由該公司員工李大連簽收,并寫下簽收意見。“那份委托書是第二天補的,是他們公司股東補的,我認為是可以認可的。”陳海峰說,后來該局電腦系統更新,重復送出了兩份吊銷決定書,接到情況反饋之后,隨即又出具了撤銷決定書,改正了工作失誤。
“朱劍平來舉報加氣站無照經營,我們一查發現情況屬實,就出具了停業改正通知書。但是周金華本人又不是法人代表,我們就同時給加氣站和朱劍平兩方分別送達。”陳海峰表示,這一系列處罰不存在問題。
關鍵人物避而不見
周金華為何要用一家不存在的公司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又為什么委托員工“全權處理公司吊銷事宜”?帶著這些疑問,記者找到了那座引起糾紛的“馬家橋加氣站”。 一名叫倪煒光的負責人表示:老板在上海出差,加氣站也不是無證經營。倪煒光說加氣站曾有一份“與能源公司共用”的營業執照,但被財務人員外出帶走。
記者又找到周金華名下的另一家能源公司,希望采訪周金華。根據注冊信息,該公司最大股東為周金華,法人代表為另外一名周姓男子。該公司工作人員說,法人代表是周金華的兒子,周金華本人不常來公司。
等待的過程中,記者撥通了李大連(現名為李雪)的電話,他先否認自己是李大連,隨后又表示“那些字確實是我簽的,是周總委托我簽的。有問題你們去問周總。” 一個多小時之后,倪煒光稱接到公司領導通知,由他負責接受采訪。但是,當記者提出一系列問題時,倪煒光則表示“無法代替周總,也無法代替公司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