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和省紀委十屆六次全會精神,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堅決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現將12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大冶市大箕鋪鎮石應高村村委會原委員石本財貪污烈士撫恤金和烈士紀念碑工程款問題。2013年至2014年,石本財在分管烈士紀念碑修建過程中,將6名無名烈士撫恤金及修建烈士紀念碑工程余款1.55萬元據為己有。石本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丹江口市六里坪鎮雙龍堰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趙明洪等受賄等問題。2011年,時任雙龍堰村黨支部書記趙明洪,在辦理村林地林權流轉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所送現金8萬元;與時任村委會主任何相群、村黨支部委員楊敦成利用管理村集體財產的職務便利,采取隱瞞收入不上賬的手段,共同私分村集體資金18萬元。趙明洪、何相群、楊敦成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3人刑事責任。
3.宜昌市伍家崗區伍家鄉火光村黨委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趙平騙取房屋拆遷補償費等問題。2012年至2014年,時任火光村黨總支書記趙平,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采取篡改建房檔案資料等手段,騙取房屋拆遷補償費、搭住費共計36.72萬元,多認購成本價村民安置房76.85平方米;利用職務便利,幫助其姐多獲取房屋拆遷補償費、搭住費共計10.78萬元,多認購成本價村民安置房85平方米;同時還存在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現金0.99萬元,違規操辦喬遷宴并收受禮金等問題。趙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荊州市荊州區彌市鎮新華橋村黨支部原副書記謝家華虛報冒領惠農資金問題。2012年至2013年,謝家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虛報冒領國家糧食補貼共計1.72萬元,冒領受災救濟資金4000元。謝家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5.紅安縣華家河鎮石堰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陶禮紅等貪污退耕還林和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1年底至2014年4月,陶禮紅與時任石堰村財經主任黃興禮,在協助紅安縣林業局落實該村“退耕還林”補助資金管理和協助紅安縣住建局落實該村農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共同貪污補助資金3.38萬元,兩人各分得1.69萬元。陶禮紅、黃興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2人刑事責任。
6.英山縣石頭咀鎮庫區村黨支部原書記胡進騙取國家生態公益林補償款問題。2008年至2015年,胡進在庫區村向林業站申報生態公益林項目中,個人虛列面積362畝,騙取國家生態公益林補償款1.72萬元據為己有。胡進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7.咸寧市咸安區馬橋鎮嚴洲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袁義福侵吞國有、集體資金等問題。2009年至2014年,袁義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采取虛構工程合同、套取國家資金等手段,伙同他人侵吞國有資金76.83萬元;通過收入不入賬、發放節假日福利費等形式,伙同他人侵占集體資金48.8萬元,同時還存在以開會為名組織村干部公款旅游等問題。袁義福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8.崇陽縣白霓鎮大市村黨支部原書記龐啟明侵占集體資金問題。2009年7月至2013年2月,龐啟明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大市村集體資金8.7萬元,同時還存在經手集體收入和支出不入賬、重復報銷等問題。龐啟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9.廣水市關廟鎮財政所原所長黃家成挪用公款問題。2007年6月至2014年1月,黃家成采取打借條、支條的方式,先后挪用公款共計188.4萬元,主要用于投資股市、黃金、稀有金屬市場。挪用的公款,直到案發時還沒有歸還。黃家成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0.巴東縣野三關鎮黃連坪村黨支部原書記兼村報賬員鄭家榮違規處置集體資產等問題。2003年至2014年,鄭家榮違反“村賬站管”制度規定,收支長期不入賬,坐收資金39.71萬元、坐支資金38.14萬元,長期占有村集體資金0.4萬元歸個人使用,同時還存在違反程序處置村集體山林和五保戶山林、違規將其子鄭某轉為正式黨員等問題。鄭家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11.仙桃市西流河鎮太力村黨支部原副書記戴剛貪污救濟金問題。2015年1月,戴剛在西流河鎮民政辦領取該鎮太力村困難兒童付某救濟金存折后,沒有按要求交給付某的監護人,謊稱付某的原低保救濟金已被取消。其后,戴剛先后3次從該存折上取款共計1.1萬元用于個人開支。戴剛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12.天門市竟陵街道辦事處耀星村(社區)黨支部原委員楊春成非法侵占集體資金問題。2013年12月,楊春成私自將由承建耀星村通村公路及入戶路工程的劉某繳納稅費1.66萬元發票予以報銷并占為己有。楊春成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大對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查處力度,維護了群眾利益,形成了有力震懾。但從上述12起典型案例看,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還比較薄弱,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仍然易發多發、量大面廣。尤其是一些近在群眾眼前的“小官小貪”“小官大貪”,直接侵害群眾利益,啃食群眾獲得感,影響黨群干群關系,動搖黨的執政根基,亟需得到及時有效整治。
“蠅貪”不除,必成后患。各級黨委要站在戰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領會全面從嚴治黨的核心要義,堅決整治和查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把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壓實到基層,把正風反腐的疾風厲勢傳導到基層。縣級黨委要發揮管黨治黨“一線指揮部”的作用,縣委書記要履行好“一線總指揮”的職責,切實把中央和省委全面從嚴治黨的力度毫無衰減地傳導到鄉鎮、村居和基層單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對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斂、不收手的,要堅決予以查處。縣、鄉紀委要把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主要任務,結合今年省紀委部署的專項治理工作,嚴肅查處一批精準扶貧、“三資”監管以及違反群眾紀律等方面的違紀違規問題,對典型問題或案件一律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要強化“一案雙查”,對發生頂風違紀問題,出現區域性、系統性腐敗案件,或對整治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組織領導不力、監督檢查不力、查處問責不力的地方、部門和單位,既要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和黨組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