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3月29日),最高檢網站發布消息:上海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龔道安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后,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經指定管轄,交由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唐山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據唐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龔道安利用擔任湖北省荊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湖北省公安廳刑事偵查總隊重案偵查處處長、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總隊長,湖北省咸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公安部技術偵察局副局長、局長,上海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前,龔道安已經被捕。“海運倉內參”(ID:hycplb)注意到,龔道安于2020年8月18日官宣被查,并于2021年2月10日被“雙開”。
經查,龔道安喪失政治原則,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參與在黨內搞團團伙伙,造成嚴重政治危害和惡劣政治影響;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使用公車;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違規將有關費用交由下屬單位或私營企業報銷、支付;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當時,紀檢部門表示:“龔道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p>
2021年1月4日,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當時,紀檢部門就通報:鄧恢林喪失理想信念,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參與在黨內搞團團伙伙,撈取政治資本,熱衷政治投機。另外,2020年9月29日,遼寧省公安廳刑偵局原局長姚偉被"雙開"。紀檢部門也指出“姚偉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對抗組織審查,搞團團伙伙”。